
靈修20250718
引言
來自中國古代讀物《三字經》有一句我相信是「家傳互曉」的說話:「人之初,性本善」,當中所言及的,是稱為「性善論」的想法,意思即是人在出生的時候,本性是善良的。而相對應的,當然就是「性惡論」,當中所相信的,是人本性根本是惡的。這兩個想法,在中國歷代的思想家當中,各有支持者。相信「性惡論」的,其代表人物應該是荀子,他認為人性本是自私的,需要靠後天教化才能向善。我找到一句應該是他說的話:「人之性惡,其善者偽也。」表明他對「性惡論」之信念。
但在我找到的資料中,提倡「性善論」的思想家應該是佔多數的。而當中儒家代表人物孟子是「性善論」的主要倡導者,他提出的「四端」,我相信更是今天我們仍然十分熟悉,甚至是「背得出」的說話。這段每一句都以“人皆有之”作結的四句說話是這樣的:“惻隱之心,人皆有之;羞惡之心,人皆有之;辭讓之心,人皆有之;是非之心,人皆有之”。當中所指的四端,就是人應該與生俱來就具備四種道德情感的萌芽,而這四種道德,就是“仁,義,禮,智”。或者,我們不一定會背得出全部四端,但最起碼開始的一句:「惻隱之心,人皆有之」和最後的一句「是非之心,人皆有之」,都會是我們不時會聽到的說話。這兩句說話所指出的,是人都會有憐憫人的心,當看見別人經歷禍患時,都會心生憐憫,伸出援手;和最後一句指出,人都應該能分辨對錯與善惡。
然而,我相信這「善」的「性」,在罪進入了世界後,就給扭曲了。特別是最後一句的「是非之心」,我相信來到今天這個彎曲悖謬的世代,很多事情都會變成「不分是非」,又或是這樣說,當罪來到,人變得自我中心後,「是非之心」可能只變成一種心中的聲音,在行出「非」的行為時,或者仍會有一種內心的微聲,就是來自「性本善」微弱聲音,來作出提醒;但在這個世俗化的價值觀中,人也會以極多的「解釋」來合理化那些「為非」的行為,最後還是行出惡來。朱熹就曾提出過,雖然人性本善,但有些人會因著氣質的問題,而更容易受利益驅使而偏離善性;另一位名叫王陽明的思想家,同樣認為人本有良知,但若被私慾(如利益)蒙蔽,便會無法實踐善行。
利益,往往就是遮蔽人良知與善性的惡魔。「大利益」固然會導致你死我亡的爭奪,但有時「小便宜」的誘惑,就更帶來那惡者更陰險的迷惑。話說,最近我開始使用虛擬銀行的服務,而這些減省了實體運作的機構,往往都能提供更大的優惠給用戶。而我使用的銀行,就為信用咭簽賬提供最起碼1%的即時現金回贈,在超巿簽賬還有3%,某些特定商戶,還有4%。所以,我最近幾乎全部消費都轉了用這張虛擬銀行的信用咭。但這等優惠,卻同時引發了一些「挑戰」,就是當某些機會出現,就例如一同外出用膳時,會「爭」簽咭;又或是在某些機會,要大量購物的時候,使用這咭來付費。其實,這些事情看來並沒有問題,但當某些情況出現的時候,或者就會引發前面所說的「因利益而使人偏離善性」。我最近就有一次這樣的情況出現:話說有一次,我和師母的家人一同外出用膳,晚飯,十多人,消費我記得應該大約二千元吧,正當「埋單」的時候, 師母其中一位家人舉手簽咭,但我即時想到的,就是若果我簽,即時就會有20元的回贈,不是我簽會好一點嗎?當然,這只是心中的說話,最後我並沒有「講出口」。然而,我發現我的內心當中竟然有一點點不高興的感覺,可能就是這等「小便宜」,引發了我內心中某些「自我中心」的惡,感恩的是那「善性」的聲音有出現,讓我沒有開口去爭取,否則那「自我中心」就會變成外在行動。當然,家人之間,不會引發什麼爭端,但若這樣的情況也未能因內在的善而克制,或者之後在面對有機會出現衝突的情況下,就會不期然的將這些貪小便宜的心,引發惡的後果,變成關係的破裂。所以,我們實在要十分小心。
今天,我們繼續讀羅馬書2章,保羅在談及在救恩上「神不偏待人」後,就開始要處理猶太人與外邦人一處最基本上的差異,並且提到當中的解決方法。而保羅提到的解決方法,竟然就是中國人一早已提出的「是非之心」。
經文:羅馬書2:12-16
12 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,也必不按律法滅亡;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,也必按律法受審判。
13 (原來在 神面前,不是聽律法的為義,乃是行律法的稱義。
14 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,他們雖然沒有律法,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。
15 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,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,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,或以為是,或以為非。)
16 就在 神藉耶穌基督審判人隱祕事的日子,照著我的福音所言。
思想
上禮拜五我們讀了羅馬書2:6-11,也就是今天這段經文的「前文」,當中保羅從「報應」,又或更正確的說,是「回報」,談及神會按各人的行為,讓各人承擔應該有的結果:行善的,追求神的智慧與榮耀的,將會得著「永生」;但若不順從真理,甚至是結黨,順從不義的,就會得到神的忿怒與惱恨。然後,在當中保羅還重覆了兩次,這樣的「回報」,將會是「先是猶太人,後是希臘人」。但這「先後」,並不是不公平,這反而讓我們知道「福音」同樣是有猶太人作「先導」,叫人看見神的拯救計劃到底是如何的;然後就再賜給希臘人,即是外邦人。因此,上一個段落,最後一句經文就為神賜給人救贖盼望作出清楚的說明:「因為神不偏待人」。
上次我其實也有提過,神的「不偏待」,所指的是在救贖的事情上,神給猶太人和外邦人的「標準」,其實是一樣,是沒有「偏心」的。但保羅這樣說,背後卻又其實藏著一個問題,就是猶太人與外邦人,其實又實在是有一個非常重要,在基礎上的不同:猶太人是神的選民,有神賜給他們的律例典章,是讓他們可以按著非常仔細的生活準則而活;但外邦人,卻沒有這套準則讓他們遵守,那保羅如何可以帶出神是不偏待人,在標準上是一樣的呢?
所以,進入今天這下半段落,一開始保羅就提到「律法」。保羅提出了最直接的「邏輯」:沒有律法的(指的是外邦人)當然就不用按著律法中的標準來「評定」所作的事;唯有在律法之下的 (指的是猶太人),就需要按著律法的標準來「評定」他們所作的事。這就最基本的邏輯。然而,當前文說「神不偏待人」,就令保羅需要處理「外邦人」在「評定」中的「標準」這問題。若大家仔細地看這段經文的時候,就會發覺和合本的翻譯,在13-15節前後加上了「括號」。當然,原文的古典希臘文(Koine Greek)並沒有此標點符號(實際上聖經的古典希臘文是沒有標點符號),但相信和合本的譯者,以其對保羅使用的文法,與這三節經文所要表達的意義,將這三節經文視作「補充」,是保羅用以「補充」「外邦人」在神的「評定」中之「標準」。保羅指出,即使外邦人沒有成文的條文律法,但神卻在造人的時候,已將律法刻在人的心裏,變成了人的「本性」;保羅在這裏甚至用上了「是非之心」(當然,這是譯者以「本色化」的文字來作翻譯,原文其實是「良知」),來表明當人在行出某行為時,他那「本善」的本性,就會向他說話,讓他知道那到底是善,或是惡;而當良知告訴他那是並不是善的事,或甚是惡事時,他仍去作,那他就要承受像猶太人違背律法時所得的後果了。
默想
今天,我們是「外邦人」,所以我們並不需要「守」神與猶太人立約時所頒布的成文律法,甚至我們也不用「守割禮」,就是耶和華與猶太人的先祖亞伯拉罕立約的記號。然而,今天我們有的,是那寫在我們心內的「良知」,甚至當我們信主後,耶穌應許聖靈住在我們心內,進一步加強我們辨明是非的能力。因此,我們在行事為人上,更敏感心中出現那來自「良知」,和更重要的來自聖靈的「聲音」,並且順服於那聲音帶來的提醒,好叫我們行善,並拒絕那些會壓制著良知與聖靈,因著「利益」而來的迷惑,好叫我們能真的過著順服神的生命,在「審判」的時候,得著善的回報。
現在讓我們安靜,回想一下你在行事為人中,是否常常有從良知來的提醒,又是否常常聽到聖靈的聲音,好讓你能明辨是非?另一方面,你又是否有時會因著個人利益的事,不自覺地掩蓋了從良知而來,更嚴重的是從聖靈而來的聲音,叫你忽視了提醒而行出惡來?
禱告
主啊!感謝祢在造我們的時候,將良知放了在我們心中,叫我們能明辨是非,讓我們知道怎樣可以離惡行善。主啊,我們更要感謝祢,賜我們聖靈,不單要常常提醒我們,在我們有行惡的危險時警告我們,更賜我們力量,得以行出善來。主啊,若我們有被「利益」迷惑的時間,求祢更大力的向我們作出提醒,免得我們再次跌入自我中心,並要承擔自我中心所帶來的後果!阿門。
詩歌
靈聽
https://youtu.be/snirEs91pK4?si=dgU5UoSuzKRaijV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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