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靈修20250821
引言
「火葬禮」,到底是怎麼樣的一回事?我在小時候,忘記了是在什麼場合,聽到我的家人談論火葬,他們說,火葬就是將遺體與棺木一起放進火化用的火爐裏,整個一起焚燒。燒完後,就會用一把大風扇,向著灰燼吹,因為骨灰重,所以就會留下來,其他的東西,就會被吹走,剩下的,就是骨灰,可以放在骨灰龕中,移至墳場安葬。這就是我一直對火化的印象,以為火化後剩下的,就是骨灰。
後來我成為傳道人,參與了很多次火葬禮,我在兒時建立的這個印象,也從沒有改變:當我要主禮時,在家人「㩒制」,將棺木送走,然後我宣告「塵要歸於塵,土要歸於土,但靈要歸於賜人靈魂的上帝」後,我就以為遺體接著就會真的被燒成灰了。誰不知,原來我這個從小已深深相信的事實,並非如此,在火爐裏燒完後的遺體,其實並不會即時變成骨灰,而是需要再作進一步處理的。
事源有一次我要主領一個上碑儀式。不知道大家是否知道,先人的骨灰,是會先放在一個附有先人資料的袋內,送到墳場,然後要在家屬見證下,由負責處理碑石的員工,將骨灰放置進骨灰龕中。那次,家人在檢查骨灰時,發現骨灰中仍有些「碎片」,所以就詢問員工,那是怎麼的一回事,是否燒得不久?然後,那位員工就將火化遺體的程序告訴家屬,我才知道,原來在火爐內燒完剩下的,仍是完整的骸骨,火葬場的員工就會將那些被燒完,變得乾燥和脆的骸骨放進一部機器中打碎。那位員工還說,最近火葬場已添置了一部更先進的機器,可以將骸骨打得更碎,但即使是這樣,仍是間中會有一些碎片殘留。
原來是這麼的一回事!我今天就上網查過,若要將骨頭直接燒成灰,所需要的溫度會極高,時間也需要很久。所以,即使來到今天,我們是擁有這種技術和器材,但也不會將遺體直接燒成骨灰,而是會使用「打碎」的做法。而在古代,就更不會這樣做。我在神學碩士進修的時候,在考古學一科中,曾對以色列人處理先人遺體的事情上,做過一些研究:他們會以類似今天「土葬」的方法來作處理。先人的遺體會先放在墓穴內,再等候一年的時間,讓其自然腐化,最後剩下骸骨。接著,他們會進行今天我們在土葬中會進行的「執骨」過程,將先人遺骸恭敬地放進一個石造的「骨盒」中,進行第二次,也是永久的安葬。
所以,在古代近東的文化中,火化遺體是極罕見,甚至可能是沒有的事;更不要談將骨頭直接燒成骨灰。若有這等事情的出現,必然是極為不尋常,一些極端的情況。若不是非常的事,何會花上這樣大的力氣,花這樣多的資源能力,來做一件即使來到今天,也不會做的事?而且,這樣做也必然不是為了安葬,而是為了其他的目的。今天,我們讀的阿摩司書,耶和華對外邦的審判中,就出現了這樣極端的一件事,而且這也讓我們看見,那是一件要被神審判的事。
經文:阿摩司書2:1-3
1 耶和華如此說:摩押三番四次地犯罪,我必不免去她的刑罰;因為她將以東王的骸骨焚燒成灰。
2 我卻要降火在摩押,燒滅加略的宮殿。摩押必在鬨嚷吶喊吹角之中死亡。
3 我必剪除摩押中的審判者,將其中的一切首領和他一同殺戮。這是耶和華說的。
思想
今天我們繼續讀阿摩司書,開始進入第二章。之前我們讀的第一章,在一開始交代了歷史時期後,就進入了一大段耶和華對以色列四週的列邦審判的經文。這段落的格式十分清楚,對每一個國家的審判,都是以「耶和華如此說」作開始,並以「這是耶和華說的」作結;一個非常標準的「先知神諭」格式,清楚表明這些審判是「直接」來自耶和華,是帶著權柄的審判。
在第一章中,我們讀了耶和華透過先知給五個國家的審判,並且在當中似乎看到一個特別的結構,第一個國家亞蘭,和最後第五個國家亞捫,他們的惡行,就是以殘酷的手段惡待住在約旦河東,基列地的以色列人,使神的子民受苦。而這「首尾呼應」的結構,夾在中間的,就是第二個國家非利士,和第三個國家腓尼基,這兩個國家都是犯了「販賣人口」的罪,將在戰爭中借機擄掠的以色列人,賣給以色列的兄弟邦以東,同樣令神的子民受苦。而來到第四個國家,耶和華審判的,就是以東,他們的先祖,正正就是雅各的兄弟以掃。雖說有骨肉之親,但他們卻與以色列人為敵為仇,犯下了「撒裂」的罪。
上次我提到,或者就是因著這個「首尾呼應」的結構,讓聖經的編者將第一章完在這個結構,然後再進入新的一章。今天我們看的,就是第二章一開始,耶和華要繼續審判的國家。雖說那是新的一章,但其實內容仍是關乎耶和華對列邦的審判,而且仍然保留著「先知神諭」的標準格式。今天讀的,是耶和華審判的第六個國家,位於以色列正東面的摩押。當上次我們讀到被審判的亞捫,他們的先祖是羅得,亞伯拉罕的侄兒,摩押的「源起」,其實也是與羅得有關:他們是羅得與長女「亂淪」所得來的兒子。而當亞捫犯上的是戰爭惡行,就是「剖開孕婦」,因著土地的貪婪而作出如此的惡行;今天我們讀到的摩押,他們犯的罪,就是「將以東王的骸骨焚燒成灰」。他們為何會這樣做,經文沒有提到,有可能,那同樣是出於戰爭的後果,是一種侮辱對方國家的行為,也有可能是一種宣洩;正如我在引言所說,要將駭骨燒成石灰,實在是需要極大的動力,才會嘗試去這樣做。但無論如何,有一點非常特別的,就是當前面幾個被耶和華審判的國家,其焦點都落在以東身上,以東是敵對,傷害神子民的國家;所以,當摩押這樣羞辱以東的王,從而對整個民族帶來羞辱,豈不是為神的子民「一雪前恥」?然而,我們讀到的,仍然是耶和華的審判,表明摩押所作的,同樣是惡事。而在3節中,耶和華提到祂要「剪除摩押中的審判者」;或許,以東,甚至是那位被羞辱的以東王,實在是罪有應得的,但審判人,甚至是判罪,從來不是任何一個人,任何一個國家應該做的。當人這樣做的時候,就是將自己以為的公義,放了在神的公義之上,並且以此來合理化心中的忿怒,甚至是惡毒,那這件事本身就是非常大的惡了。
默想
最近,有一位弟兄和我分享一件非常無奈的事:他有一次無意之間,向一位親友說了一些關於某國一位政治領袖的話,但這句說話竟然引發了對方極大的回應,甚至激發了對方的忿怒。弟兄說,他所說的其實完全是不在意,甚至是帶點說笑的成份,但原來對某些人來說,這是會觸及他們的底線,引來極大的情緒的。實在的,在近這十年,因著不同的政治因素,給這世界帶來的撕裂中,人很容易在「立場先行」中,懷著很重的情緒來作出批判,甚至對某些人,又或是某些群體,以咀咒的心給他們帶來判罪。我們又是否有這樣的危機?
現在讓我們安靜,想一想在過去一段時間,你是否也曾陷入世界帶來的撕裂中,甚至被牽動了情緒,對某些事情又或是言論,懷著怒氣地作出過度的反應,甚至作出審判?今天的經文,又給你帶來什麼提醒,是你要留意,甚至是提防的?
禱告
主啊,求祢保守我們的心,特別是在這個充滿張力的世代中,求祢鑒察我們的心,使我們不要被怒氣迷惑,被外在的刺激影响,作出不合祢心意的事,說出不合祢心意的話。主啊,當我們有陷入這些危機的時間,求聖靈提醒,使我們不致陷入迷惑,落入審判別人的惡行中!阿門!
詩歌
保守我心
https://youtu.be/UQhaJenp4V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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